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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2021年2月9日,住建部发文同意上海市、重庆、广东三地的7个项目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
要求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发展模式和实施经验。
此前,住建部、发改委、工信部等13个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到203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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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公示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2021年1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文,对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进行公示。调整后,拟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其中,准入类31项,水平评价类27项。主要变化有:
注册测绘师、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等资格调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原注册城乡规划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国土空间规划师”;原注册设备监理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设备监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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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
2021年1月28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
重申:各地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存在相关问题的,要立即整改。
清理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
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市场壁垒、限制和排斥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
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建筑企业在跨地区承揽业务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事项,保障建筑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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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正式执行
由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同时具有设计、施工“双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作为办法的配套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于12月9日正式印发,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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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 围绕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
2021年1月21日,人社部、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部署“十四五”期间全国工伤预防工作。
《五年行动》明确九项工作任务,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员,更加注重关键少数。本期计划围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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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
2020年12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
《通知》决定按照分批分步推进的原则,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等6个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
试点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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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市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
根据国务院提出“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的意见,在山西、南京、青岛率先试点取消图审之后,湖北、山东、浙江、深圳、广州、长春等探索部分或全部取消施工图审查,代之以专家评审制。
如有需要,建设单位可自主委托审图机构或勘察设计单位自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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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改革:《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公布
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2020年12月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正式公布该方案,将企业资质审批条件进一步大幅精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593项减至245项。
《方案》明确,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引导建设单位合理选择企业。制度的完善,将优化调整工程项目招标条件设置,不以资质作为重要标准,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自主选择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企业,暗示着资质将进一步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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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2020年12月18日,住建部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工作目标如下:
到2025年,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用工方式基本建立,建筑工人实现公司化、专业化管理,建筑工人权益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建筑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健全,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达1000万人以上。
到2035年,建筑工人就业高效、流动有序,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建筑工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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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
“两新一重”是总理报告新词,即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
目前,政府已出台针对性政策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在重大工程建设提速推进的同时,新基建、新型城镇化也开启新的内需空间,各地相关投资项目也在紧锣密鼓地落地。
新基建涵盖5G基站建设、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兼顾了稳增长和促创新的双重任务。
但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看,短期内新基建还不能从规模上取代传统基建,因此,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必然与“两新”一起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积蓄巨大的发展潜能。